环境监测数据性如何判定?

作者:admin 点击:968 来源: 时间:2021-06-11 11:11:19

信息摘要:

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一直备受争议,不断冲击着地方环境监测工作的性。环境监测市场放开后,很多第三方监测公司蹒跚起步,极有可能引发更广泛的针对监测数据质量的质疑。

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一直备受争议,不断冲击着地方环境监测工作的性。环境监测市场放开后,很多第三方监测公司蹒跚起步,极有可能引发更广泛的针对监测数据质量的质疑。

面对误解以及未来可能存在的监测数据失真的现实,有关机构和管理人员必须练火眼金睛,形成甄别真伪监测数据的能力。笔者认为,对环境监测数据可信与否的研判,应从宏观把握和微观检验两方面入手。

如何从宏观上把握监测数据的性?笔者认为,应从3个角度来判定。

一是判断监测机构有无工作能力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第22条规定,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,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、测试能力和性考核合格。监测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,从人员、场地、设备、管理体系等方面能正常开展监测工作。装备水平、人员数量、注册资金等直接反映监测能力强弱。有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基本设施配置不强,中标又比较低,外委分析预算不足,却报出了很多需要高端仪器设备才能检测的数据,对其性应存有疑问,可要求其提供打印的原始记录供查阅。

\

二是报告的三级审核完整。按照技术规范,每次监测活动都要有现场和实验室的具体操作人员。一、二级审核由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职称的技术人员承担,三级审核由授权签字人完成,并负责对数据报告的全面解释。每级审核人员都有资格和职责要求,只有经过层层把关,才能报告内容性。

三是多种渠道来源的监测信息互为验证。以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为对象的监测比较多样化,既有企事业单位自测,也有监督性监测;既有手工监测,又有自动监测;既有行政管理系统的监测,也有志愿者组织开展的监测。大数据系统一旦建成,监测信息非常丰富,相互有比较容易发现差别,从而获得核查线索。要开发以排污单位为主体的信息发布系统,将针对某个排污单位的所有监测信息汇集起来,并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造假线索。


本文标签: 公司注册